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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悟空财税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一个关于商标近似的案例。商标近似无疑是商标侵权案里的一大典型,一些企业为了蹭已经出名的商标所带来的人气,就开始了注册相似的商标或者相似的品牌包装,混淆视听,扰乱市场秩序。
废话不多说了,下边小编交大家认清楚“黄老五”和“王老五”……
“黄老五”是四川省著名商标,但去年以来,市面上相继出现“黄老三”、“王老五”等近似商标,外包装颜色、样式、字体等都与“黄老五”近似。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将类似行为明确定义为“混淆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
日前,内江市资中县某食品公司使用了与“黄老五”近似的包装、装潢等标识,构成“引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工商部门罚款10.4万元。这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四川首例混淆行为不正当竞争案件。
以上就是“黄老五”和“王老五”商标近似案件的大致经过,随着企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不断重视,商标已经成为创业的第一步骤,所以企业为了避免后期的商标问题纷纷积极维护商标权益。
企业创业公司名称和经营的范围定好后,就开始大展身手的经营了。但在实务中遇到很多初创企业因为不注重商标注册或商标管理,导致损失惨重。也有很多公司因为不具备基本的商标保护意识,以至于在商标注册上走了不少弯路,错失了商机。岂不知这些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如果您还没有对您的商标进行保护,那么可能您已经落后人家一步了,商标保护是一个企业一辈子的事情,悟空财税愿为您的商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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