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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李志《关于郑州的记忆》,《明日之子》毛不易险被告
《明日之子》巡演未获授权,毛不易声明配合李志维权
从《明日之子》节目成名的歌手毛不易深受广大网民的喜爱,但近日却因侵权事件陷入舆论风波,起因居然是一首歌曲的翻唱。
据悟空财税了解,在《明日之子》巡演洛阳站时,毛不易翻唱了李志歌曲《关于郑州的回忆》,但在翻唱前主办方并未获得李志的授权,为此李志在微博上@了毛不易,称其侵权并讨要说法。毛不易发现后立即给予回复,称“谢谢老师,已经立即处理,这件事我会全程本人监督,不会让任何音乐人的利益受损。”随后又发表长文致歉,诚恳的态度赢得了众人的赞赏。
小编不禁好奇了,他们所说的侵权,侵的是什么权?对此,悟空财税专家解释道:他们所说的侵权是侵犯版权。在中国,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著作权就已产生。一般来说,翻唱歌曲,如果只是为了娱乐的非盈利目的,可以不经著作人的许可,不涉及侵权。但是如果以盈利为目的,比如商业比赛、酒吧驻场、演唱会翻唱、网络上传翻唱视频等都有可能侵权。所以在此之前最好和著作人做好协议沟通,以防之后出现争议。
毛不易在此次事件中,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因此事件一发生就很快解决了。但并不是所有的侵权事件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比如去年唐七公子《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袭大风刮过的《桃花债》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各种证据摆、粉丝撕,但并没有得出什么实质的结论。
然后有人就说了,难道版权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以解决吗?悟空财税专家表示:“基于中国的大文化环境,对于版权方面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所以侵权的事情时有发生。虽然说作品一经产生即拥有著作权,但这种权利很难证明。为了更好的确定权利的归属,为权利增加一层保障,著作人可以为自己的著作在国家版权局做版权的登记注册。通过版权的注册不仅可以明确权利的归属、打击盗版抄袭、依法维权,还可以增加企业或者个人的无形资产,而且,这也是国家权威部门对著作人的认可,可以提高其身份地位。”
“著作人如果觉得版权的登记注册比较麻烦,可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办理,这样不仅专业放心还节约时间。”悟空财税专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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