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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好久不见》热播让同名注册商标也出名了

2018-04-10商标注册

电视剧《好久不见》热播让同名注册商标也出名了!最近,有一部电视剧特别火,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首播,同时在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视频网站同步热播,据专业机构数据首播获“收视双冠军”微博话题高达22亿人次,它就是由郑恺、杨子姗、张国立等人主演的都市情感剧《好久不见》。

而在同一时间,“好久不见”这个商标也火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是有人恶意抢注还是早有预谋呢?据悟空财税小编了解到,当时大概情况是这样的:

其中网上搜到一个新浪微博名 一手商标转让发现“好久不见”化妆品类注册商标“叫卖”38万元,据说注册人杨女士当时注册“好久不见”的初衷,是因为杨女士经常遇到朋友,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好久不见,你还没变”、“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漂亮”之类的寒暄话题。这让她突发奇想到“好久不见”作为化妆品商标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名字,也可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商标,所以她2014年12月份就安排公司申请注册。

“好久不见”商标在微博上的火热程度,说明了知名产权已经受到了大家越来越多的的关注。这个事件中的《好久不见》与“好久不见”其实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分别由《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予以保护。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会遇到一些知名著作人物或名称被抢注的事件。例如功夫熊猫、皮皮鲁、大头儿子人物名称等常常被抢注为商标。针对这样的事件,我国《商标法》第31条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根据上述的商标法,我们可以知道杨女士的这个商标并不属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好久不见”商标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杨女士的商标注册是完全合法的。

最后,小编在这提醒大家,虽然抢注知名著作名称能获得巨大的利益,这样的抢注行为是有巨大风险的。抢注知名著作人物或名称的商标,是一种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的恶意行为,商标评审委员会也会依法驳回申请。如果您在商标注册或者商标侵权方面有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司,悟空财税知识产权服务热线:40000-777-72.

来源:www.2099.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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