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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奔主题有时是一种礼貌。疫情期间,各行各业停工减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也第一时间做出“三免征,两减半”并可申请延期缓缴6个月的优惠政策,帮扶企业减费降压。小编下载一张图,供大家理解。
对于此图解读第一条:社保非疫情期间正常缴纳的各项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在2020年2-4月份疫情期间,对于非中小微企业的大型企业、民非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中,社保的“三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减半征收,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也是减半征收,五项社保个人部分均正常代扣代缴。简单来讲,按照现行最低社保基数计算,大型企业、民非及各社团组织每人每月单位加个人社保总金额为1023.41元(农村户口缴纳总金额为1016.18元)。
第二条:在2020年2-6月份疫情期间,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微利企业,社保的“三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全部免征,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减半征收,五项社保个人部分均正常代扣代缴。简单来讲,按现行最低社保基数计算,中小型微利企业每人每月单位加个人社保总金额为710.49元(农村户口缴纳总金额为703.26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政策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参保挂靠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另外,受社保系统政策更新的影响,2020年1月社保未扣成功的人员,可以申请延期至3月底缓缴,连同2月份的社保一起扣款,不算断缴,不影响个人买房买车的社保标准需求。
据小编了解,为了达到减费增效,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进行单独申请,会自动享受三项免征,两项减半优惠政策。3月25日社保系统已自动大规模全面性进行划扣操作,对于一部分仍未成功扣缴1-2月社保的企业,每月1-5号可以提交缓交审批,直至在2020年7-8月份之前缴费成功,均不算断缴。
下面小编带大家来解读一下社保局2020年2月份宣布执行的对于困难企业社保可以延期缓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政策。
首先,公司要达标,受疫情波动较大经营困难的企业、公司未异常失信的企业、公司承诺并确保在缓缴期满前清缴以及与员工达成一致可以同时缓缴代扣代缴社保个人部分的企业可以申请。
其次,缓缴的时间期限要会计算,如果参保企业3月份提交缓缴的申请,那么最晚在8月底前清缴,以此类推,如果参保企业5月份提交缓缴的申请,那么最晚在11月底前清缴,但6-11月提交的缓缴申请,最晚都只能于2020年12月20日之前清缴。
第三,参保企业首次提交缓缴的时间3月份为3月9日-14日,4-11月份的提交时间为每月的1日-5日。审核结果将于提交申请当月受理期结束后5日内以短信通知为准。只需申请一次,无须每月提交。
疫情期间,关注时事政策,及时降税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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